让家事纠纷靠前化解——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法院探索“家事审判无执行”工作方式
“家事审判无执行”,是耀州法院贯穿“上医治未病”理念,以司法服务参与社会治理的具体实践。而用情解“心结”、用心化“事结”、用理明“法结”是耀州法院追求“家事审判无执行”目标的三大秘诀。
01用情解“心结”
离婚纠纷不同于一般的家事纠纷,重点不在于财产的分割与合理分配,而在于尽可能寻求各方利益最大化的共赢方案。而情感纠葛是离婚纠纷案件的根源,解开心结则是调解离婚纠纷的关键。
张某和王某于2018年登记结婚,于2022年生育一女。婚后,二人常因生活琐事起争执,各种矛盾也随之而来,导致双方分居生活。分居期间,张某独自抚养孩子。2024年2月,张某诉至法院请求离婚。
受理案件后,承办法官立即联系双方当事人。双方各执一词,并互相埋怨,离婚意愿均十分坚决,且对在分居期间孩子抚养费等方面产生较大分歧。调解过程中,由于双方当事人互不相让,法官遂采取“背靠背”的调解方式,在查明案情的基础上,从过错分析、感情投入、子女心声、社会评价、法律规定等方面与当事人进行推心置腹的沟通。在拉家常式的“聊天”过程中,法官不断敲打与叩问双方紧闭的心门,引导双方认识到各自在这段婚姻中存在的问题。经过法官的劝解疏导,最终,双方同意离婚,并就子女的抚养权及抚养费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。在法官的见证下,王某一次性支付张某5万元作为离婚补偿,并承诺每月按时支付足额抚养费。至此,一起离婚纠纷案得以圆满调解并执行。
02用心化“事结”能否“一揽子”化解,当事人的态度是关键,其中,法官的关注不容小觑。许多时候,给付方或因面子上磨不开、有了反悔之意、记错履约日期,或因履约确有困难等,而缺少履约的动力。对涉及执行内容的家事案件,耀州法院始终坚持趁热打铁,及时督促双方当事人履行法定义务,一个电话、一句问候、一次沟通,都可能避免一个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。
“太感谢法官了,我本来已经做好打持久离婚官司的准备了。没想到,案件能够这么快得到解决,法院的效率真高啊!”李某在纠纷化解后,与承办法官握手表示感谢。
2019年8月,李某与韩某经人介绍相识,后登记结婚,婚前李某给付韩某彩礼7万元。由于双方婚前缺乏互相了解,性格差异较大,婚后多次因琐事争吵,致夫妻感情破裂,后分居生活,未共同生育子女。最终,双方决定离婚,但在返还彩礼的问题上未能达成一致。为此,韩某诉至法院。
受理案件后,本着“调解优先、调判结合”的审判理念,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,倾听双方诉求。李某表示,自己因彩礼、筹备婚礼等导致经济困难,如若离婚就要求全额返还彩礼。韩某则认为,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并共同生活,自己也为家庭付出了很多。了解到双方确无和好可能,法官综合考虑彩礼数额及实际使用、夫妻共同生活情况、双方过错等事实,结合当地风俗习惯,对双方进行劝解,并通过典型案例,向双方当事人普及民法典以及“彩礼新规”的内容,最终,化解了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。二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,并在法官的督促下履行了义务。事后,双方当事人均对法官高效调解、执行表示认可。
03用理明“法结”对于家事纠纷,法院审判更多的是适用夫妻平等、养老育幼、利他利己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,强调实质上的公正,维护婚姻家庭整体利益。特别是在一些因过失引起的涉及未成年人侵权案件中,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同时维护他人合法利益,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。
2023年4月,小明(化名)驾驶两轮电动自行车沿国道行驶途中,与杨某驾驶的小轿车发生碰撞,事故造成小明胫腓骨骨折、全身多处软组织受伤,两车受损。事故发生后,经交警部门勘查认定,小明承担事故主要责任,杨某承担事故次要责任。就赔偿问题,双方协商未果。
受理案件后,考虑到小明系未成年人,为避免对其学业、生活等产生不利影响,承办法官本着高效、圆满化解矛盾纠纷的原则,积极给双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,同时围绕争议焦点释法说理。针对诉状中的赔偿数额,承办法官向小明父母讲明此事故中小明自身需要承担一部分责任,讲解了法律规定的计算方法及最终所得数额。最终,结合交警部门的处理认定及现有证据,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赔偿规则,法官对该案作出判决。
本着审执一体、一次性解决纠纷的思路,同时最大限度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,在判决书生效前,承办法官再次对杨某及其投保的保险公司负责人进行法律释明,向其阐明自动履行与否的法律后果,强化其自动履行意识。最终,两被告在承办法官的督促下如期履行了给付义务。
“生效文书督促履行制度是解开心结、审执一体的自然延续和司法为民、公正司法的自然表达,是贯彻最高人民法院‘一次性解决’理念的必然行动,也是耀州区法院探索‘家事审判无执行’的生动实践。”6月28日,耀州法院党组成员、民事主管副院长高荣说。
来 源 :西部法制报
审 核 :曹慧颖
责 编 :冯 静
编 辑 :王 甜
陕西省委政法委综治事务中心出品